2010年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建管[2010]41号文件,批复《梅州市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批复意见,同意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工程扩建后,每年向梅州市城区增加供水量1001万m3,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5%,日最大取水量19.2万m3。西阳镇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灌溉面积由2000亩增加到4540亩,发电和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水库正常蓄水位237m,设计洪水位239.91m,:撕樗239.96m,总库容4864万m3,水库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库永久建筑物大坝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建筑物采用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主要建设项目有加高加固大坝、改扩建溢洪道和输水建筑物、加固左岸条形山、新建坪上引水陂、重建黄石桥。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总工期18个月,基本同意项目投资分摊方案,防洪、灌溉分摊系数为0.47,工程概算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其他具体意见详见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的梅州市清凉山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粤水技审[2010]28号)。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